青海省目前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308万平方米 总投资38.67亿元
近年来,青海省不断加大推广建筑节能新产品、新技术及太阳能建筑节能改造的力度,推进低碳绿色建筑发展,截至目前全省共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308万平方米,总投资38.67亿元。其中,中央财政安排下达资金4.99亿元,省财政安排下达资金7.65亿元,地方财政和住户自筹26.03亿元。实现年节能23万吨标煤,减排二氧化碳60万吨、二氧化硫2万多吨。
据记者了解,改造后住户反映室内平均温度较改造前提高了3-4摄氏度,从根本上解决了常年以来混凝土剪力墙、梁、柱等存在热工缺陷的部位发霉、返潮、结露等现象,并且房屋密封效果明显改善,按照60平方米3人计算,全省约64万群众受益,通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,城镇面貌也得到了显著改善,创造了和谐的人居环境,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指数,提升了城市风貌、文化品位。
今后,青海省将进一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。加强组织领导,继续完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,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属地管理,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、技术指导、督促检查、竣工验收等工作。进一步规范全省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的管理,确保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。并且,发挥技术、标准体系作用,严格落实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,促使既改项目更加规范化。同时,加强考核引导,严格落实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“十三五”省级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“双控”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》等文件考核要求,完成好占考核总分2%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节能考核指标任务。
由于目前全省无节能保温措施的居住建筑还有约3123万平方米,占全省城镇房屋面积的27%,改造任务还很艰巨,因此青海省还将加快研究出台支持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措施,统筹使用相关财政资金,加大对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支持力度,并鼓励各地创新体制机制、完善政策措施,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。